環境部邁向廢水磷循環新里程碑
環境部於114年11月5日辦理「廢水磷資源化技術應用論壇」,透過本次論壇邀請學研單位、機關及事業,針對高濃度磷廢水資源化技術進行交流,希望除能符合法規標準外,更能藉由這次廢水管制契機,使國內廢水磷處理及回收產業能進一步提升,使有價磷資源能再循環,兼顧維護水質及循環經濟,開啟邁向廢水磷循環的新里程碑。
環境部葉次長俊宏於致詞時表示,半導體業、光電業及科學園區等分3階段實施放流水總磷的管制,分別為116年100mg/L、118年50mg/L及120年25mg/L,考量磷是水生生態系統中的重要營養物質,當過量的磷進入水體,會導致藻類過度繁殖,影響水生生物,加上全球磷礦逐漸枯竭,磷被視為重要化工原料與戰略物資,若含磷廢水未經適當處理,排入地面水體除可能影響水體品質,亦造成磷資源浪費,確實有磷資源化處理技術研發及落地需要。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該部因應放流水標準於113年12月18日修正,受管制事業應分階段管制總磷排放。但目前廢水中磷處理仍以混凝沉澱為主,為解決業者磷資源化處理需求,環境部已以水污基金補助技術研發,補助研發之流體化床結晶技術及薄膜分離濃縮技術與MVR低耗能濃縮技術,已有一定成果。以生產2,000CMD的面板業鋁蝕刻磷酸廢水為例,導入廢水低耗能RO薄膜及濃縮等創新研發技術後,預計相較傳統的化學沉澱法每噸處理成本至少減少20元以上,每年約節省1,460萬元以上,約節省30%費用,依研究成果,具落地應用可行性。
環境部表示,為推動廢水綠色轉型,不再將廢水視為排放無用之水,而是將廢水中所含有價物質加以資源化處理並再利用,透過法規推動形塑減量回收環境、利用經濟誘因策略加速技術落地等策略併行,並提升國內綠領人才成長,期待引導事業廢水綠色轉型,共同實現淨零減碳與資源循環的永續目標。
圖1、「廢水磷資源化技術應用論壇」合照
圖2、「廢水磷資源化技術應用論壇」圖卡說明
環、農兩大部會聯手屏科大,將農業心臟地帶轉型為循環經濟示範基地
環境部與農業部於114年9月26日正式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在鍾佳濱委員、蘇?泉委員及屏東縣政府的見證下,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MOU)。兩部會及屏科大三方將聯手在近300公頃的校地內,建立臺灣首座「永續能源與氣候變遷示範中心」。這裡不只是一座研究中心,更是一個將惱人農業生物質廢棄物「點廢為金」的實戰基地,為臺灣的農業與環境永續發展樹立新典範。
【痛點變亮點:為何選在屏東?】
屏東是臺灣的農業心臟,農產、畜牧等產業規模龐大,但也因此長年面臨河川污染的嚴峻挑戰,更是溫室氣體的主要來源之一。此次跨部會的合作,正是要從問題的根源下手。環境部彭?明部長表示,生質能是很好的再生能源,其來源穩定,在電力來源上極具潛力,目前臺灣的生質能佔比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計畫將借重屏科大在農業科學、環境工程、綠能等領域的整合實力,直接在產業第一線,建立一套從廢棄物收集、能源轉化、到資源再利用的完整循環模式。
屏科大張金龍校長指出,中心將開發最新的自然碳匯、碳捕捉技術,並開設專業課程,為在地產業培養新一代的「綠領人才」,讓永續不只是口號,而是能真正落地應用的技術,促成屏東農業的綠色轉型。
【不只是環保設施,更是永續臺灣的「孵化器」】
「這是一個多重價值的永續平台」環境部強調。這座示範中心肩負著建立「臺灣生質能模式」的重任。未來,這裡成功的營運成果與技術,將被複製推廣至其他農業重點縣市,逐步串連成一個全國性的「生物質能資源化網絡」。從處理屏東的農業廢棄物開始,這項計畫的目標,是邁向「零廢棄、低碳、永續」的未來,打造一個最接地氣、也最穩固的基礎。這不只是一次性的合作,更是為臺灣農業與環境共存共榮的未來,下的一步關鍵棋。
期待各界共同關注與支持「永續能源與氣候變遷示範中心」的發展,攜手為臺灣的永續發展與淨零排放目標貢獻心力。
圖3、簽署MOU大合照
新竹市溪埔子排水水環境改善工程正式啟動 合作企業提升水資源韌性
為維護頭前溪流域品質,改善都市更新區域水環境,環境部攜手新竹市政府及Google公司,由政府部門與企業合作共同推動水質改善,今114年10月30日舉行「溪埔子排水第二分線水環境改善工程」開工動土典禮,建設每日處理水量達5,000噸水質淨化工程,改善當地水體水質。
溪埔子排水鄰近新竹市市立建功高中南側都市更新地區,隨都市發展、人口移入、產業活動都會帶來水體水質的負荷,因下水道建設耗時,為加速改善該區水體水質,推動水質淨化工程,透過礫間接觸氧化處理工法,採符合生態的自然解方淨化河川水質,完工啟用後將進一步完善新竹市整體污水處理能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質與近水體驗,同步活化頭前溪集水流域的水資源運用與韌性。
本次工程除由環境部補助建設外,Google公司亦挹注資金支持水質改善工程建設以及營運與維護費用,也是該公司在我國第一個參與集水區水質提升專案,在中央、地方、企業三方合作下,使得水質淨化設施從建設、營運到維護層面都可朝向永續經營的願景前進。
環境部表示,為協助新竹市全面提升河川、排水水質及水環境,101年至今相關工程總經費5.5億,環境部補助4億。本次溪埔子排水水環境改善為眾多補助工程之一,不僅樹立跨域合作之典範,更期待於水質改善後,配合河岸景觀的調整,讓都更地區可散發全新的生命力。未來,環境部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密切合作,強化污水治理設施,落實流域管理策略,確保跨域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邁向健康永續的水生態環境。
圖4、葉俊宏次長(右2)出席「溪埔子排水第二分線水環境改善工程」開工動土儀式
竹一條清溪 府城好心情 竹溪二期水質淨化場工程正式動土
竹溪再啟新篇章!環境部與臺南市政府攜手推動的「竹溪二期水質淨化場工程」於114年10月30日正式動土。這項工程不僅是整治竹溪的重要里程碑,更將打造兼具「淨水、生態、教育」三大功能的永續新地標,讓府城朋友每天都能享受清澈河水與綠意滿滿的好心情。
竹溪是舊臺南市區唯一的自然河川,因為兩邊滿滿竹林才叫「竹溪」,承載著豐富的自然與文化記憶。隨著都市化發展,民生污水長期排入竹溪,使水質與生態功能逐漸退化,散發的臭味也讓人難以親近。為了讓竹溪重現美麗風貌,臺南市政府自99 年起陸續推動污水截流、護岸改善及周邊景觀營造等水環境整治工程,逐步恢復竹溪的自然生態與親水魅力。
隨著108年第一期水質淨化場啟用,每日最多已能處理22,000 噸污水,但仍有部分未能完全截流。為補足竹溪整治的最後一塊拼圖,環境部與臺南市政府攜手推動「竹溪二期水質淨化場工程」,總經費達 4 億 6,000 萬元,其中環境部補助 2 億 9,000萬元。二期工程除延續採用處理效能佳的繩狀濾材外,還將新增沉澱池,並強化與整合一期設施,發揮最大淨水效益。
竹溪二期水質淨化場完工後,每日最多可再處理 30,000 噸污水,一、二期合計最高處理量達每日 52,000 噸,實現污水全截流!在污染削減量上,與一期合計每日可削減生化需氧量 1,345.9 公斤、懸浮固體 3,166.7 公斤、氨氮 729.8 公斤。處理後的清水將補注至上游,一、二期聯合操作每日最大可達 30,000 噸,有效穩定2河道基流量、維持水質與生態平衡。無論在處理水量、污染削減量或回補效益上,竹溪水質淨化場都將成為全國量能最高的現地處理設施!
除了水質淨化功能外,二期工程也兼顧節能減碳,導入小水力發電與太陽能發電系統,預期一年約可產出 138,700 度電,供應場內使用。在生態環境營造上也很用心,採用生態工法保留自然地景,設置鷹踏設施並規劃螢火蟲復育棲地,讓螢光再現溪畔。更棒的是,二期設施融入環境教育與休閒遊憩功能,規劃開放式環教廊道、講堂與展示空間,並串聯周邊的哈赫拿爾森林、水交社與竹溪禪室等景點。讓民眾漫步在竹溪時,不僅賞景,更能體驗「竹一條清溪,府城好心情」的自然生活節奏。
環境部葉俊宏次長表示,竹溪二期水質淨化場是中央與地方合作的成果,展現雙方對區域水質改善與環境永續的共同承諾。環境部肯定臺南市政府在竹溪整治的長期投入,並進一步補助推動劉厝及月津港等地區的二期水環境改善工程,讓「水清岸綠」的願景在府城逐步實現。葉次長強調,竹溪二期不僅是提升水質的重要設施,更是結合生態與教育的永續新場域,將成為民眾親水、學習、休憩共融的新地標,見證竹溪重生的美麗風華。
圖5、祈福儀式_葉俊宏次長(右)、黃偉哲市長(左)
攜手共築水環境藍圖 「透明淡水河」登場!
為延續淡水河公民咖啡館與願景工作坊所匯聚的跨域對話成果,環境部於11月28日舉辦《透明淡水河河畔論壇》,集結中央與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等四縣市政府、專家、民間團體與在地社群,針對淡水河治理成果與未來規劃,展開一次深度與參與的對話盛會。
【「遊河 × 論壇」雙軸並進:從現場感受到政策實踐】
本次論壇以「遊河導覽 + 河畔論壇」雙軸並進形式進行,首先由與會者搭乘「飛魚3號」、「飛魚7號」由大稻埕至社子島,實地感受河岸整治與親水環境營造成果,後續則於「臺北記憶倉庫」展開論壇活動,聚焦於水質改善、創新科技、環境教育、生活體驗四大主題,共同凝聚未來行動共識。
【階段成果 × 治理透明:流域治理推動新模式】
淡水河作為北臺灣最具代表性的流域,近年來在中央與地方攜手努力下,治理行動已邁入關鍵階段:
水質提升改善方面: 透過流域中已建置之12座污水處理廠、37座截流站、30座現地處理設施,
有效截除污染、提升河川水質。
智慧科技治理方面: 環境部與雙北市共建置11座自動水質監測站,並整合38處固定測站,
進行即時監測與趨勢追蹤。
環境教育推動方面: 四縣市共設置12處環境教育據點,落實科普導覽、巡查及快篩等行動,
強化河川水環境認識。
遊憩體驗營造方面: 串聯濕地、步道、碼頭、水上活動與市集活動,讓市民親近水岸、
樂活河畔。
論壇中同步展示【透明淡水河親水共享平台】,整合治理數據、生態資訊、遊憩空間、設施分布與即時監測成果,推動「水質透明×資訊透明×治理透明×參與透明」的開放治理。
【政策願景 × 公民參與:共創2030無嚴重污染的河川藍圖】
環境部表示,淡水河的轉變,不僅是水質上的改善,更是治理邏輯的轉型。從傳統工程導向,進化到融合社區行動、創新科技與生活美學的新模式,本次河畔論壇即是對「四大透明治理願景」——水質透明、資訊透明、治理透明、參與透明——的實踐回應。會後,各縣市也依據論壇討論成果,於平台公開執行方案與階段目標,接受全民關注與追蹤,共同朝向2030年無嚴重污染河川的願景前進。
環境部每月水質監測數據及監測年報皆公開於全國環境水質監測資訊網
(https://wq.moenv.gov.tw/) ;113年水質監測年報參酌日本,新增河川生化需氧量(BOD)P75統計,反映常態水質變化,約有75%測站屬於輕度污染至未(稍)受污染等級。中央地方合作推動污染削減,整體水質有顯著改善,嚴重污染長度自91年14.0%大幅降至114年(1-10月)2%,其中淡水河流域連續4年(111-114年10月)達成無嚴重污染目標。
【未來展望:讓每位市民都能知水、親水、愛水】
環境部呼籲:「從這條河出發,打造一個水清、岸綠、人親的韌性流域,讓淡水河不只是城市的河,更是共創未來的橋樑。」
淡水河的改變,需要你我共同參與。讓我們一起走進河岸、走向平台,用行動讓水質變清,為北臺灣流域注入永續生命力!
圖6、透明淡水河論壇-彭部長致詞
圖7、透明淡水河合照
守護基隆用水安全 環境部請基隆市環保局強化管理 清查並列管高風險污染源
針對近日基隆河八堵取水口周邊發生的油污事件,引發基隆市民對自來水水質的關切。環境部表示,在事件後迄今,除督導協助基隆市環保局在暖暖、碇內一帶巡查外,新北市環保局配合在瑞芳地區巡查採樣,統計至12月7日環保機關已經累計稽查62家次、採樣檢測8家次、告發2家次,並已協助基隆市環保局查獲應納管未納管水污染事業,並告發令其相關作業停工。
環境部建議該局採行持續性強化作為,針對取水口上游進行污染源列管,凡達列管規模或因逕流沖刷有排放事實的事業,必須依法納管勤查外;也應針對有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有貽害水質水量之行為,也應透過嚴格的源頭管理禁止或限制,為民眾用水多重把關。環境部指出,此次油污事件雖已迅速查獲某客運保修廠因洗車及保修廢水違規排放,且貯油槽未設置防溢堤,但也凸顯出水源區內事業清查管理的重要。
對此,環境部建議基隆市環保局,持續辦理取水口上游專案巡查。重點鎖定暖暖、碇內等水源敏感區域,針對洗車或保修廠、貨櫃業、貯存系統以及各類可能產生廢水工廠或其他污染性工廠進行全面盤點。環境部強調,只要達到法規列管規模,就必須申請排放許可、裝設足夠功能的廢水處理收集處理設施,並維持正常操作,並就有運作事實的工廠設置及運作嚴格把關。
環境部表示,在強化供水安全韌性方面,環境部已主動協商台水公司應加強巡查頻率,於取水口增設即時水質監測設備及維持佈設吸油棉及攔油索等攔污措施,建立多重防禦機制,以完成八堵取水口復抽整備工作。確保未來一旦偵測到水質異常,能立即預警淨水場緊急應變,以確保進入家戶的用水安全。同時,中長期也建議評估設置聯通管跨系統跨域供水,同時,搭配水庫操作評估調整取水模式或取水位置,以增加供水質量的穩定及韌性。
環境部重申,水源保護是環境治理的重中之重,除中央協助地方持續加強污染源管制外,也應依據取水口上游自來水保護區水源水質水量涵養規定,落實相關禁止或限制貽害水源行為,確保水源安全及永續利用。
環境部推動廢污水數位轉型,開啟廢污水管理新時代
為有效監管水環境,環境部推動廢污水數位轉型,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本次修正主要透過數據化管理及加重業者責任,杜絕數據造假,並為守法業者創造公平競爭環境。環境部表示,此舉將更有效地嚇阻不法污染行為。重點修正方向如下:
一、數據監管,智慧管理:
新增每日許可核准排放量達一萬公噸以上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管制對象,要求其於廢污水處理設施及進流處等關鍵點,設置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及水質、水量傳輸設施,並連線傳輸數據。此舉將使管理從被動轉為主動,有效預測並節省人力與能源。
二、加重廠商責任:
新增「自動監測設施服務機構」定義,並要求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須登載委託監測服務機構資料。若監測服務機構受委託期間有查獲數據虛偽不實或造假紀錄,致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遭處分確定,主管機關將公開該機構名稱,並強制其更換委託業者,以強化環境責任。
三、數據直傳,杜絕造假:
精進廢污水自動監測連線傳輸方式,導入統一通訊介面與格式,並建立原始數據直接傳輸機制,確保每一筆數據真實可靠。
圖8、水措管理辦法數位轉型圖卡說明
環境部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環境部為強化於涉有重大違規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的許可證(文件)管理,於114年9月22日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許可辦法),將限縮許可有效期間,及限縮核准廢(污)水每日最大量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以落實許可證管制,維護水體品質。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本次許可辦法修正,事業或污水下水道於許可有效期間內,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屬繞流排放、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與設備不足或未維持正常操作等情形者,限縮其許可有效期間不得超過3年,且展延後辦理變更者,有效期間不得重新起算。另考量事業排放廢(污)水於中度、嚴重污染河川之受損水體,應強化廢水污染管制,爰規範於許可有效期間內,有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不足,或繞流排放且有處理設施未正常操作者,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提出許可登記之廢(污)水每日最大產生量及每日最大生產或服務規模變更,且不得超過原核准量之80%,並自核准之日起3年內不得變更增加,以降低河川之污染量,使污染水體有改善機會,並對不肖業者產生遏阻效果。
環境部強調,本次修正係強化重大違規事業許可管理,促使業者守法及提升執法效能維護水體環境。
圖9、水體分類水質標準說明
提升水質管理 環境部預告「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修正
為與時俱進提升水體品質,維護用水安全,以及滿足水體用途的品質需要,環境部預告修正「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草案。環境部表示,此次修正有二大重點,其一,增修水質基準值,包括新增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將「大腸桿菌群」調整為「大腸桿菌」、修增丙、丁類水體氨氮水體;其二,增訂水域遊憩之水體用途。
環境部表示,現行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分為保護人體健康及生活環境兩類基準,其中,在保護人體健康相關環境基準,新增近期備受關注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全氟及多氟物質(PFAS)」。因PFAS在環境中難分解,對健康及環境具危害風險,本次增訂「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合計基準值50ng/L,與飲用水水質標準一致,以確保水體用途的水質安全。其次,對於保護生活環境相關環境基準方面,考量我國氣候環境條件,「大腸桿菌群」調整為「大腸桿菌」,有效反映糞便污染,更具公共衛生意義,並與國際趨勢接軌。此外,氨氮的基準值,也調修丙類水體基準及增訂丁類水體基準,以增進水資源利用韌性。再者,近幾年國內水上活動風行,為符合民眾日益增加之水域遊憩的水質品質需求,增訂丙類以上水體「水域遊憩」適用性質,做為該類水體治理目標。
環境部強調,本次修正預告係針對現行「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滾動檢討,與時俱進更新,作為未來環境部及縣市環保局執行水體水質管理參據。
圖10、水體分類水質標準說明
強化全氟化物管理 環境部預告修正「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
為強化我國水資源永續與環境保護,環境部114年11月17日預告修正「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全氟辛酸(PFOA)增列為禁止注入地下水之有害健康物質。
環境部表示,因PFAS在環境中難分解,對健康及環境具危害風險,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亦已將PFOS、PFOA分別列為致癌性第2B類及第1類物質,基於保護水資源及預防原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4項授權規定,增列PFOS、PFOA為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限值為不得檢出。
環境部強調「水污染防治法」已全面禁止廢(污)水注入於地下水體,如注入廢(污)水中含有害健康物質者更涉及刑責,本次修正將作為未來主管機關執法參據,籲請業者注意。
圖11、強化全氟化物管理圖卡說明
逐步加嚴總磷限值 提「削減計畫」緩衝2年
為了協助產業順利適應總磷放流水標準的加嚴,環境部於114年11月27日訂定「放流水污染物削減管理計畫審核作業要點」,針對晶圓製造、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以及科學園區污水系統,若因技術瓶頸或工程施作需要時間,無法立即達標,即日起可依規定提出「削減管理計畫」,一經縣市政府核定,業者即可獲得延後2年實施的彈性,以確保有足夠時間完成改善措施。
環境部113年12月18日發布訂定總磷之放流水標準,針對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科學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分3階段實施放流水總磷管制,分別為116年100mg/L、118年50mg/L及120年25mg/L,惟目前廢水中磷處理仍以混凝沉澱為主,會產生大量廢棄污泥的問題,為給予合理改善時間,前述標準發布時,訂定受影響事業如有技術困難或工程改善需要致無法於期限內達到管制限值,可依該要點規定期限前(第1階段為115年3月31日、第2階段為117年3月31日、第3階段為119年3月31日),向地方政府提出放流水污染物削減管理計畫,經核定後該階段管制期程得延後2年施行。
磷是水生生態系統中的重要營養物質,惟過量的磷進入水體,會影響水體品質,環境部除以法規驅動國內廢水磷回收循環,另以水污基金及前贍預算補助技術研發落地,研發相關磷結晶、濃縮及節能等技術,希望能有別以往傳統廢水處理技術,引導事業廢水綠色轉型,共同實現淨零減碳與資源循環的永續目標。
圖12、逐步加嚴總磷限值 提「削減計畫」緩衝2年_圖卡說明
點「磷」成金|廢水變資源,共創循環新價值
磷是水生生態系統中的重要營養物質,但是當過量的磷進入水體時,會導致藻類過度繁殖,影響水生生物,再加上全球磷礦逐漸枯竭,磷被視為重要化工原料與戰略物資,因此若含磷廢水未經適當處理,其排入地面水體除了可能影響水體品質,亦造成磷資源浪費。為此,本部113年12月18日修正放流水標準,針對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科學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分階段管制總磷排放,以期推動含磷廢水處理及再利用。惟目前含磷廢水處理仍以混凝沉澱為主,具藥劑消耗、能耗增加及大量污泥產生等問題,為解決業者含磷廢水資源化處理需求,本部已以水污基金補助技術研發或辦理技術交流,包含流體化床結晶技術(Fluidized Bed Crystallization, FBC)、薄膜蒸餾技術(Membrane Distillation, MD)與機械式蒸氣再壓縮技術(Mechanical Vapor Recompression System, MVR),均已具有一定成果。以下針對廢水磷資源化技術重點進行說明。
一、流體化床結晶技術(Fluidized Bed Crystallization, FBC):利用0.2~0.5 mm矽砂擔體或同質性擔體在結晶槽中作為結晶核種,該反應槽外接迴流水迴路,以調整進流水過飽和度及達到擔體上流速度,使處理的無機離子於擔體表面形成穩態結晶體,當晶體粒徑達1~2 mm後,排出槽外進行回收再利用。此透過結晶反應回收廢水磷的資源化技術,可產出高純度結晶顆粒,產品具穩定品質(流體化床結晶系統示意圖如圖13所示)。技術重點如下:
(一)高效能去除:在適宜的 pH 條件下,能穩定達成 90% 磷去除率。
(二)結晶回收:結晶效率平均可達 80%以上,可產出高純度磷酸銨鎂、磷酸亞鐵等結晶,具作為製程原料應用之潛力。
(三)減少污泥產生:與傳統沉澱法相比,顯著降低化學污泥量,減輕後端處理壓力。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廢水磷資源化技術應用論壇,2025)
圖13、流體化床結晶系統示意圖
二、薄膜蒸餾技術(Membrane Distillation, MD):薄膜蒸餾技術係利用疏水性微孔高分子膜進行分離,將高溫待處理溶液與低溫產水溶液隔開,膜兩側因溫度梯度所產生的蒸氣壓差作為驅動力,使水分子以氣態從高溫液體側穿過膜孔,傳輸至低溫側並凝結為液態水,高溫側的溶液因水分移除而達到濃縮(提濃)效果,並產出高品質回收水(含磷廢水濃縮再資源化模組系統如圖14所示)。技術重點如下:
(一)資源再利用:透過薄膜蒸餾技術將磷酸鹽廢液提濃,可將磷酸鹽濃度由10%持續提濃至60%,濃縮液提供給再利用廠商轉製再生磷酸,同時分離出的高品質回收水可進行再利用,實現資源循環與廢水減量雙重效益。
(二)減少藥劑使用與污泥產生:透過薄膜直接進行分離與濃縮,無需額外添加藥劑,與傳統沉澱法相比,可降低化學藥劑依賴與污泥產生。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廢水磷資源化技術應用論壇,2025)
圖14、含磷廢水濃縮再資源化模組系統
三、機械式蒸氣再壓縮技術(Mechanical Vapor Recompression System, MVR):將蒸發出來的二次蒸汽在壓縮機中壓縮,升高溫度及壓力後再送入熱交換器中冷凝後排出,達到節能效果。MVR系統適用在製程濃縮、廢液減量或液體全回收零排放之後段熱源供應系統(機械式蒸氣再壓縮技術系統流程圖如圖15所示)。技術重點如下:
(一)節能與降低處理成本:運轉成本僅傳統技術的 1/7~1/3。MVR以自身蒸氣為熱媒,無需外加熱媒,且MVR蒸氣中潛熱回收效率高,降低外加熱能,可節省成本,並具節能效益。
(二)廢水與廢液減量:結合逆滲透(Reverse Osmosis, RO)或薄膜蒸餾技術(Membrane Distillation, MD)等,可將大量的廢水蒸發濃縮並減量,含磷廢水提濃可達 70%。
資料來源:鋒霈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水磷資源化技術應用論壇,2025)
圖15、機械式蒸氣再壓縮技術系統流程圖
為推動廢水綠色轉型,不再將廢水視為排放無用之水,而是將廢水中所含有價物質加以資源化處理並再利用,本部透過本次放流水標準修正之契機,推動提升國內廢水磷處理及回收技術,使有價磷資源能再循環,兼顧維護水質及循環經濟。未來本部將持續整合研究能量與產業需求,推動廢水再利用,加速技術落地,實現「從污染防治到資源循環」的綠色轉型。
資料來源:
環境部廢水磷資源化技術應用論壇各技術團隊發表簡報內容,2025。
定檢申報案件常見問題
為確保業者定檢申報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系統於業者新增申報資料及送件前,會進行相關資料檢核。常見的問題及操作方式說明如下。
一、無法新增申報案件
水系統定檢申報功能頁面區分為「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畜牧業」及「納入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3類對象,並依照業者管制現況登載內容,於對應頁面提供「新增申報案件」按鈕,供業者新增案件資料(如圖16)。如進入定檢申報頁面後無該按鈕可點選,請確認以下事項(如屬管制現況登載內容有誤導致無法新增案件,請洽所轄縣市環保局更正資料)。
圖16、定檢申報列表頁新增申報案件功能頁面(以事業或污水水道系統為例)
(一)確認是否進入正確頁面(例如納管事業誤點選進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定檢申報」頁面)。
(二)確認管制現況資料應為「屬於水污法定義列管範圍」,且目前運作狀態為「全廠暫時停工」、「營運中」或「新設尚未運作」(非永久停工) (如圖17)。
圖17、管制現況列管及運作概況頁面
(三) 如屬納管事業,確認水措應辦事項之廢水排放行為,已勾選「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如圖18)。
圖18、管制現況水措應辦事項頁面
二、無法送件
當填寫完定檢申報資料後,系統會檢核以下4項資料是否已確認(或上傳),才可送件。
(一)電子信箱全部完成驗證:基本資料內「電子郵件地址」及「填表人E-mail」皆須完成驗證。(如圖19)
圖19、電子郵件已完成驗證提示訊息
(二)上傳定檢首頁,操作流程說明如下:
1.點選「申報表單列印」下載檔案,列印表單及完成簽名用印。
2.點選「廢(污)水檢測申報文件檢核表」,將上述資料掃描上傳至「定檢首頁上傳」欄位(如圖20)。
圖20、定檢首頁檔案下載及上傳功能位置
(三)勾選檢核小幫手勾選已檢視及確認檢核結果(如圖21)。
圖21、檢核小幫手確認檢核結果功能
(四)上傳公開檔案,操作流程說明如下(如圖22):
1.於資訊公開頁籤點選「新增」,開啟資訊公開視窗。
2.點選「公開資料檔下載」下載申報表格。
3.選擇資料分別於「申報表格上傳」及「附件上傳」上傳檔案。
4.點選「公開切結」及「儲存」,完成申報資料資訊公開。
圖22、定檢申報資訊公開檔案上傳功能